一名“拿督”级巫裔商人和3名男子,因涉嫌通过伪造临时工作准证(PLKS)犯罪集团洗黑钱,今日再被控上沙亚南地庭;他们皆否认有罪。

法官罗兹拉择定此案于4月20日过堂。

上述4名被告是拿督阿兹(44岁)、莫哈末瑟麦尔(43岁)、莫哈末哈利扎(34岁)及阿布亚兹(38岁)。

其中,拿督阿兹共面对9项指控,包括从不法勾当的收益,坐拥总值逾268万令吉的5间屋子和4个名表等。

拿督阿兹的小舅子莫哈末瑟麦尔则面对2项指控,包括从非法罪行收益中,支付2张共值逾85万令吉的支票,购买2辆豪车。

莫哈末哈利扎面对6项指控,包括从非法行为拥有大批现金、屋子、名表及豪车等,共值100多万令吉;而且,他还拥有不少外币。阿布亚兹面对4项指控,也是从不法勾当收益中,拥有4万4000令吉现金、外币及2间屋子。

根据控状,4名被告的罪行皆于2016年2月3日至2021年4月6日之间所犯,地点涵盖双溪毛糯、蕉赖路、优景碧斯达丽花园、士拉央等。

他们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下被惩处。罪成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罚款不少于不法勾当数额或价值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尼克哈斯里尼在庭上要求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和昨日吉隆坡地庭一样,并且把案件转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昨日,吉隆坡地庭允准拿督阿兹以40万令吉保外、莫哈末瑟麦尔和莫哈末哈利扎每人则以25万令吉保外;阿布亚兹以15万令吉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