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5日讯)劳勿都赖18名榴梿果农,包括一名17岁未成年男子,今天被延长扣留至明天。

他们今天在劳勿地方法庭,被森林局援引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条文,向法庭申请4天的延长扣留令。

不过,法官最终只批核两天,即至明天为止。

果农代表律师陈月慧在事后表示,18名果农被指擅闯森林保留地而遭逮捕,原本当局要求以4个理由将众人延扣4天,包括:

1-因为涉及18人,需时间录供。
2-确定取缔范围是否在执法权限区域内。
3-目前森林局执法行动进行中,担心一旦将众人释放,将会闹事。
4-约有两人在执法行动中逃跑,当局需时间认人。

“我们认为,警方是在昨天下午1时30分将果农逮捕,接近24小时后,警方和森林局并没有善用进行和完成调查,加上果农已给予充分合作,因此没有理由再将他们延扣。再说,此次的逮捕行动也违反程序。”

她说,法官在聆听后,直接批准将延扣期两天。

“尽管如此,一切需视调查官是否要再延扣。”

另一方面,陈月慧也表示,所有果农也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扣查,但警方已经在昨晚将他们释放。

“今天,所有人是在国家森林法令下扣留,以接受调查。”-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