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退休法官与7名前法官遗孀入禀申请,要求法庭发出谕令,确保他们的退休金根据在职法官的退休金调整。

《星报》报导,这起诉讼的起诉人,曾在联邦法院、上诉庭、马来亚和沙巴及砂拉越高庭服务的28名法官,包括前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拉乌丁、前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西蒂诺玛,及前上诉庭法官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莫哈末阿里夫也是国会下议院前议长。

已故法官的7名家属,也是此诉讼的起诉人。

他们把马来西亚政府、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内阁及公共服务局总监,列为答辩人。

所有起诉人在传票中要求法庭宣判,没有根据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15B(2)条文,通过宪报的指令每年适当调高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超过2%之举,有损起诉人的退休金与其他福利,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25(7)和125(9)条款。

他们要求法庭发出庭令,也就是第二和第三答辩人(首相和内阁)必需劝告国家元首,以从2015年7月1日起,根据上述法令的15B(2)条文,为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定下每年超过2%的适当增幅。

他们也要求另一项庭令,以确保答辩人支付每一名起诉人从2015年7月1日起,他们有权享有的金额,以及堂费、利息和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庭令。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梁肇富证实,其当事人在本月24日入禀申请,但法庭未择定审讯日期。

旺朱乃迪:他们有权入禀法庭提出诉讼
首相署(国会与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我国是奉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如果政府的决策与任何人的期望不符,他们都有权利到法庭入禀诉讼。

他以此回应35名前法官与遗孀起诉政府和另3造,多年来没有调高他们享有的退休金和津贴一事。

不过,旺朱乃迪也强调,由于此案已提交法庭审理,他无法就此事发表太多评论。

他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说,一旦政府收到诉讼文件后,将把此事交由总检察署负责。

他强调,马来西亚是奉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即司法、立法和行政,任何诉讼都不成问题。

“当政府的决策与任何人的期望不符时,他们都有权入禀法庭提出诉讼。

“我们必须坚持在政府和受影响群体间拥有制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