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澄清,所有社交媒体包括抖音(Tik Tok)丶YouTube用户,在上传或制作影片无需申请制作执照或拍摄准证。

“他们也无需担心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对付因没有准证而对付他们。”

赛夫丁周四(7月23日)在国会下议院上说,主流媒体丶社交媒体丶自媒体在发布影片都需获得制作执照与拍摄准证言论掀起坊间千层浪。

赛夫丁周五(7月24日)发文告,强调政府不会利用该法令限制社交媒体用户的自由。

他表示,内阁也议决, 政府也将根据当前的情况,修改《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44条文。

赛夫丁周四(23日)傍晚也曾发文告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在1981年制定时,尚未有像抖音丶YouTube这样的社交媒体。

他承认,《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已经过时,需要修改。

他解释,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中,本身只是阐明现有的法令,也就是1981年国会所通过的《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历届政府也在使用这项法令,包括希盟政府。

他说,通讯部正在重新检视旗下所有相关的法令,并强调国盟政府不曾,也不会使用这项法令在限制社交媒体用户的自由。

赛夫丁补充,通讯部欢迎各界人士,针对修改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提供任何建议,包括通讯部旗下其他法令,以便所有法令都能与时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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