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被控在购物中心偷窃寿司、牛奶、饼干等总值约161令吉的物品时认罪,法庭判决罚款1200令吉及监禁一天,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4个月取代。

被告查丽花(38岁)被控在今年9月30日下午2时左右,在甲市区一间购物中心里的超级市场,偷窃总值161令吉10仙的物品,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坐牢最高10年及罚款。

此案由劳乌德哈马兹曼副检察司主控,推事莫哈末伊兹万审理。

被告求情时表示后悔,并答应不再重犯。推事判被告罚款1200令吉及监禁一天,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以监禁4个月取代。

他也劝告被告勿要重犯。他说,目前许多人受疫情影响,但这并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如果需要援助,福利局随时准备协助有需要者。

根据案情,被告偷取两盒星巴克包装咖啡、一瓶Nutella酱、两盒寿司、4盒牛奶、1瓶Ribena饮料及两盒巧克力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