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国会与法律事务)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说,法国巴黎上诉法院于今年7月12日,批准了大马政府的申请,以暂缓执行斯丹帕于2022年2月28日所作的最终裁定。

#国油将采法律行动
他也说,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国油)在卢森堡的两家子公司于7月11日,接获了由卢森堡法庭移交有关“最终裁定”生效的通知书,作为一家公司,国油将针对有关通知书采取必要法律行动,以捍卫本身的法律权益。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巴黎上诉法院认为有关最终裁定,将破坏大马的国家管辖豁免权,因此而批准了政府的申请。

他说,随著大马政府于2022年7月12日,针对最终裁定成功取得了暂缓令,目前政府正做好了准备,以聆听针对撤销最终裁定的聆审,有关聆审日尚未有定案。

“政府将持续采取所有适当的行动,包括通过法律途径来终结对方的索讨行为,并确保马来西亚国家的主权、国家管辖权及国家利益都受到捍卫与维护。”

旺朱乃廸指出,苏禄苏丹后裔即苏丹查玛鲁基兰二世,(就停止付款事宜)之前是入禀马德里国际仲裁庭向大马提出索赔,而所谓的仲裁员斯丹帕则于2022年2月28日作了一项最终裁定。

#马致力终结索赔行动
他说,打从对方入禀索赔,大马政府便透过各种法律途径,致力于终结对方的索赔行动,而我国所取得的上述暂缓令,则是政府付诸一切努力和行动的成果;随著该暂缓令的批准,当时(斯丹帕)所作出最终裁定,即无法在任何国家生效,而大马政府提呈以取消最终裁定的申请,较后时将由巴黎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他强调,大马政府不曾承认(苏禄苏丹后裔)透过国际仲裁庭向大马提出索赔事宜,同时大马政府不曾忽视大马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国家管辖豁免权。

“政府随后于西班牙马德里采取了法律行动,包括向法庭提呈法定声明的申请,以及就西班牙进行仲裁程序的禁令申请,也就是2020年1月14日,由沙巴高庭发布了相关庭令;以及申请撤销仲裁员的任命,及中止由斯丹帕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的部份裁决。”

#马德里高庭撤销仲裁员任命
他说,结果在2021年6月29日,西班牙马德里高庭裁决,即取消了斯丹帕作为仲裁员的任命,包括所有来自斯丹帕的决定,及不合法的最终裁定。

“斯丹帕并不尊重及对马德里法院的裁决视而不见,反之却把仲裁的地点改成巴黎。”

他说,2021年9月29日,索赔方却向法国巴黎大审法院取得单方面庭令即执行令,此庭令承认了斯丹帕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有关管辖权的部分裁决,而且也批准斯丹帕将仲裁地点改成巴黎。

“大马政府随即对有关单方面庭令提出挑战,并成功于2021年12月16日,向巴黎上诉法院第一院长取得庭令(中止令)以注销该执行令;意谓著索赔方无法再以2021年9月29日的执行令行事。”

然而,他说,索赔方却依然认为该执行令的有效性,维护了有关在法国法黎发布最终裁定依旧有效的立场,但这却完全违反了大马所取得的庭令。

他透露,大马政府也针对斯丹帕在马德里刑事庭内,藐视法庭一事提呈了入禀申请,此事尚在审讯中。

另外,根据globalarbitrationreview.com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马来西亚已获得暂缓令,暂缓执行巴黎仲裁法院于3月谕令我国必须向苏禄苏丹后裔支付149亿美元(约630亿令吉)的裁决。

法国法院在周二(12日)裁定有关裁决可能侵犯我国主权后,发出暂缓令给马来西亚,不过,有关法国法院判决的细节尚不清楚,但这显然与苏禄苏丹后裔的律师采取“扣押”在卢森堡注册的两家国油子公司的行动有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