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月获法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的沙巴水务局前副总监张志康在缴付3000万罚款后,在今日获亚庇地庭宣判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马纳今日因张志康之前面对的146宗洗黑钱控罪案情有新进展,宣判张志康对146项洗黑钱控罪均无罪。

他在宣判时指出,总检察署已向亚庇地庭证实,不再追究张志康所面对的146宗洗黑钱控罪,也不会再向张志康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总检察署也不反对法庭更改在2月18日宣判的释放不等于无罪的判决。”

“法庭在此宣判,判决被告在所面对的146项控罪均无罪释放。”

同样在专审贪污案件的亚庇贪污特别法庭聆听判决的张志康在闻判后,喜极而泪。

现年57岁的张志康是轰动全国的沙巴“水门案”其中一名主要涉嫌人,他在2月18日在因总检察署同意撤销他所面对146项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控罪控罪,获释放不等于无罪。

反贪污委员会司法及检控组高级主任拿督法立兹指出,总检察署在张志康接受需要缴付3000万令吉罚款的条件后,才决定撤销控状。

反贪会是依据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92条文赋予反贪会的权力,运行这项决定。

张志康的代表律师拿督蓝星较早前在地庭内指出,张志康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付所需罚款。

他说,控方在誌期3月10日的信函中,也表明知总检察署不打算作进一步提控,也会停止对张志康的所有提控,不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副检察司马哈狄在法庭也证实,大马政府已收到张志康缴付的罚款,总检察署也不会对张志康相同的控罪再起诉。

蓝星稍后受访时表示,张志康对地庭今日的判决感到高兴,并指张志康及家人在5年内已受到此案件的影响,希望日后能与家人过正常的生活。

他补充,高庭昨日也宣判撤销张志康在新加坡及新西兰的房产限制令,即日起生效,以及撤销法庭之前没收张志康在国内资产的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