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移民局官员涉嫌收贿1万2000令吉以加速处理2名中国扣留犯遣返回国事宜,今日在莎阿南高庭被控。被告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30天及罚款2万令吉。

被告扎里兹(26岁)是任职于吉隆坡国际机场移民局行动组的助理调查官。根据控状,他被指于12月2日收取2名中国扣留犯共1万2000令吉,以加速处理遣返两人回中国的程序。

此举已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17(a)条文,同时也可在刑事法典165条文下被控。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在法官哈兹拉沙烈面前俯首认罪,同时向法官表明决不再犯,并请求轻判。

“我已知错,希望法庭能够轻判,因为我家里还有一名1岁的孩子,妻子也只是一名家庭主妇。”

法官随后判处被告监禁30天及罚款2万令吉,倘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坐牢4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