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主席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质问交通部长魏家祥,是否会展现出与处理酒后驾驶案件时,相同的热枕和无畏精神,对非法飙摩哆或非法赛车者施加更严厉的惩罚?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魏家祥应该对非法飙摩哆者施以同样的刑罚,因为他们故意在公共道路和高速公路上飙摩哆。

“如果那些因吸毒或酒驾的危险驾驶者会受到惩罚,那么那些盲目追求快感与速度的危险驾驶者,为何不能受罚呢?魏家祥不应忽视这些无辜驾驶者的安全,他们在遇到这群非法飙摩哆者时有着可怕经历,只是幸运地免于死亡或受伤。”

他说,魏家祥应指示陆路交通局即刻阻止槟州的非法飙摩哆活动,保护公众和维护公共安全及秩序。

“我也将向槟州警方传达此事,寻求他们的合作,以阻止这些摩哆车主将我们的高速公路和道路变成赛道。”

他指出,魏家祥在2020年时大力宣扬加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的刑罚,将鲁莽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刑罚,提高到最多5万令吉罚款和、或至少5年或最高10年监禁;若重犯,刑罚将提高至罚款至少5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以及监禁最高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