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和儿童过于自由接触网络世界,往往容易因沉迷使用社交媒体或约会平台而成为性罪案受害者,警方过去5年所接获的投报中,平均每天有6宗性罪案源于这些平台。

全国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都加里尔向国文《Kosmo!》指出,父母疏于关注和监管孩子的社交活动,让入世未深的少年甚至儿童,毫无限制地接触网络世界,是导致这些性侵案发生的因素。

他说,根据警方数据统计,2018年至去年共有1万1650宗性罪案投报,当中包括强奸、散播及售卖色情照片或影片、拥有儿童色情照及非礼等等,而案件受害者皆是在社交媒体或约会平台认识嫌犯。

“当中以4283宗强奸投报占多数,接着是性猥亵投报2863宗;受害者以13至15岁居多,他们平均年龄为18岁。”

他指出,在警方接获的投报中,甚至有一名年仅10岁的受害儿童,这与儿童没有足够的分析能力,也不懂得区分网络朋友的好坏不无关系。

“成年嫌犯善于‘钓鱼’,用甜言蜜语夸赞受害者,再用色情话挑逗,令受害者渐渐言听计从分享裸照,最终甚至发生性关系。”

他说,由于受害者未成年,所以将被列为强奸案处理;另外,他也不排除一些恋童癖罪犯会透过社交媒体物色猎物。

纵然如此,他说,警方没有权限监控社交媒体和约会平台,只能在发现违法事情时通知平台管理人。

有鉴于此,他奉劝为人父母者加强监督孩子在社交媒体上的动态,避免罪犯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