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安老院兼职当园丁的印尼籍男子被控性侵七旬华裔老妇,今日被判坐牢10年及鞭刑1下。

41岁的被告费姆斯纳哈今早在没有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8月19日凌晨12时30分,在甲中央县一间安老院,把手指放入77岁的女受害者私处,导致对方受伤。

被告为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未经过允许以物体放入他人阴道或肛门)。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5年至3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法官玛嘉佐哈里面前认罪。此案主控官阿尼斯瓦希达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以坐牢刑罚严惩及教训被告,同时可作为社会的借镜。

法官最终宣判被告坐牢10年和鞭1下,刑期从被捕日,即8月19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