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长丹斯里诺奥马指出,获企业部旗下机构贷款援助的微型及中小型企业,若遭受水灾影响可暂缓偿还贷款6个月。

他在文告说,提供暂缓偿还贷款计划是符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承诺关注企业问题,以便微型及中小企业能够尽快复苏。

他说,人民银行为多项贷款项目提供暂缓还贷6个月,包括个人贷款(Peribadi-i)、房屋贷款(Perumahan-i)、车贷(Kenderaan-i)、车辆租赁与购买(Sewa Beli Kenderaan-)i、教育贷款(Pendidikan-i)、微型贷款(Mikro-i)及延长缴付抵押利息(Pajak Gadai-i)。

他说,国家企业家机构(PUNB)将依据企业受灾程度,提供高达6个月暂缓还贷,至于中小企业银行旗下商业大厦租户若受水灾影响,可豁免2个月租金。

“中小企业银行也为受水灾影响的企业家提供重组,并提供高达50万令吉融资额的灾难复苏基金及6个月暂缓还贷。

诺奥马指出,中小企业机构也为所有经济领域受灾中小企业提3个贷款配套SMERF、SLSME及SMEEF,以购买器材、修复店面及创业资金,同时可6个月暂缓还贷至今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