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及内陆税收局将尝试庭外和解,前者自2012至2017年累积约5717万令吉未缴所得税案。
内陆税收局代表律师哈兹丽娜今日在高庭,把上述事项传达给法官拿督阿芝玛。
她说:“这是答辩人(东姑安南)提出的和解献议。因此,法官大人,我们需要研究……双方努力解决此案。
高庭原本在今天聆审内陆税收局要求法庭对东姑安南作出简易判决的申请,以及东姑安南提出暂缓诉讼的申请。
简易判决是指法庭在未传召证人出庭的情况下,只凭陈词作出裁决。
另外,东姑安南的辩护律师拿督罗斯里申请展延审讯,理由是他们正着手庭外和解。
他说,双方已对数额达致共识,但未决定和解方式。
尽管如此,哈兹丽娜对法庭说,内陆税收局尚未决定数额,尤其是罚款总额。
法官给两周时间解决
法官择定于9月23日审理内陆税收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以及东姑安南提出的暂缓审讯申请。
“我给予两个星期时间……若没解决,我必须继续审理此案,此案已进行相当久。”
税收局是于2019年7月24日入禀诉讼,向作为答辩人的东姑安南追讨他由2012年至2017年所拖欠、已列明在志期2019年3月15日的报税通知书的税款。
内陆税收局指出,由于东姑安南没有按照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在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缴付欠税,因此所需缴付的款额增加10%。
诉方说,答辩人未在60天内缴付已增加10%的税款,致使他的欠税再增5%。
税收局指出,截至目前,答辩人仍未支付已增加至合共5716万7069令吉35仙的税款。
东姑安南所拖欠的所得税分别是6万4444令吉38仙(2012年)、661万4861令吉59仙(2013年)、888万7576令吉69仙(2014年)、919万8523令吉67仙(2015年)、 552万零818令吉5仙(2016年)及2688万零844令吉97仙(2017年)。
诉方向答辩人追讨5716万7069令吉35仙税款,并要求取得由判决日算起至正式执行判决日期的5%年利、堂费,以及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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