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局在《2019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2中,进行17项绩效审计,涉及13个中央政府部门总额906亿3500万令吉的计划、活动与项目,并对相关部门的各局与机构提出62项建议,以便采取纠正行动及改善。
审计局也对26个州政府机构及局展开21项绩效审计,以及针对10个州政府公司展开11项管理审计。
总审计司拿督聂阿兹曼指出,《2019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2共提出130项改进建议,即88项建议供州的局与机构作为执行考量,以及42项建议供州政府公司采取纠正与改善行动。
他说,该局根据1957年审计法令第6(d)条文,并依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的标准,审计各部门的表现。
他说,表现审计是为了评估政府活动、项目及计划,是否审慎与有效执行,以及成果是否达标。
“这也是为了评估公帑是否被善用,而没有出现挥霍问题,并取得最佳性价比。”
聂阿兹曼指出,总体而言,审计结果显示政府活动、项目和计划的实施,按照既定目标进行。
但他说,仍然存在效率低下和没有遵守规定的问题,以及活动、项目和计划管理弱点,影响了产出、成果和影响的效率和效力。
《2019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2今日提呈国会下议院;报告原定今年3月提呈国会,但因政府颁布紧急状态展延国会会议,被迫延后提呈。
有关政府部门、局及法定机构的总审计司报告将在提呈国会后,上载到官网http://www.audit.gov.my,各州报告将在提呈州议会后上载到各州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