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险机构将从明日(9月1日)起,落实新的社险投保薪资上限,从原本的4000令吉调高至5000令吉。

社险机构总执行长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兹曼说,上述措施有助于提高社险机构的保护范围,整体福利增加了25.3%,包括暂时丧失能力赔偿(FHUS)、永久丧失能力赔偿(FHUK)、遗孀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及丧礼费、求职津贴、收入减少津贴(EPB)及提前重新就业津贴。

他发文告指出,这是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和2017年就业保险法令修正之后落实的措施之一。

他指出,从9月开始,月薪超过4000令吉的雇员所需缴纳的社险保费数额,分别列入在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的第三附表和2017年就业保险法令的第二附表;月薪超过5000令吉的雇员,缴纳的社险保费则按照顶薪5000令吉计算。

他说,雇主于9月开始根据修订后的顶薪调整保费,新数额必须列入薪水单中,以便社险机构检查。

他补充,全国约有150万名雇员或将近19%的社险会员会从上述措施中受惠,包括本地和外国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