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强调,根据1971年医药法令规定,卫生部只能在法庭发出指示后,向法庭公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医疗记录。

诺希山今日在面子书发文指出,卫生部将根据谕令,向法庭提交临床调查、治疗和观察报告,且根据医药法令规定,当局不能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包括病历。

他指出,纳吉是因健康状况不理想,于本月12日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在法庭发出谕令后,纳吉已立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此举符合1995年监狱法令第37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