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厘清冠病疫苗的“第三针”和“加强针”的差别;他说,第三针是为完成接种后出现抗体不足的人施打,而加强针则是在完成接种后8个月追加的疫苗。
第三针:为抗体不足者施打
加强针:8个月追加疫苗
诺希山今日巡视设立在威中汽车城的大山脚瑶池金母慈善基金会新冠疫苗接种中心后,被记者询及第三针或加强针事宜时说,这两者是不同的。
他说,冠病疫苗特别供应委员会(JKJAV)在寻找哪些群体需要施打第三针的证据,而相关群体或会来自年长者或是有合并症患者。
他说,不论是第三针或加强针,都须要实际的数据支撑,而疫苗供应方必须呈上相关数据与资料。
“至于加强针,因抗体在8个月后开始减弱,我国在今年3月才开始实施疫苗,这意味必须在11月收集及分析实际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否有加强针的需要。”
另一方面,他说,国家药剂监管机构(NPRA)已批准12岁以上人士接种疫苗,目前已为16岁至17岁者接种疫苗,他希望明年开始可以为12岁以上人士接种疫苗,毕竟这些年龄层的群体也需要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