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位于购物商场内3楼的娱乐中心违反有条件行动管制令营业,结果遭警方上门取缔,共104人接获千元罚单。
这104人分别是98名顾客、一名娱乐中心经理及5名员工,另外还有8名外籍女郎被捕。
吉隆坡警察刑事调查组主任聂罗斯高级助理总监指出,来自吉隆坡警察总部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联合毒品罪案调查组,在D7主任安纳副警监率领下,出动11名警官及32名警员展开行动。
他说,警方前晚11时突击陆佑路一间购物商场3楼的娱乐中心,逮捕104名本人,分别是85男19女,年龄21至65岁。
“另有8名外籍女子被捕,她们分别是6名中国人,以及2名俄罗斯和乌克兰人,她们年龄23岁至35岁。”
聂罗斯指出,遭突击的娱乐场所持有合法娱乐营业执照,但违反有条行管令禁止夜店营业的条例。
“此外,警方在对现场男女进行尿检后,发现其中7男2女的尿检不过关。”
他说,警方援引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10条文、1992年娱乐法令(联邦直辖区)第4(1)条文 、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及第15(1)(c)条文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来展开调查。
警员查看聚集娱乐场所男女的尿检采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