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电子烟业者敦促政府,重新检讨针对电子液体将于明年一月生效的新税率,同也建议政府以与烟草不同的框架,分开监管电子烟。

马来西亚电子烟行业倡导组织(MVIA)主席里查尼扎卡里亚指出,马来西亚电子烟业者,包括本土厂商,一直都大力支持政府推出针对行业的监管和税收框架(含尼古丁电子液体)的举动,而且这也是业者多年来所倡导及推动的。

“我们一直主张政府针对电子烟设定条规监管,并且落实税收框架;然而对于尼古丁电子液体每毫升征收1令吉20仙的税率,显然是过高的,而这种税率,将会对厂商和整个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他指出,在大多数国家,对电子液体税率一般较低,例如在欧洲国家,征收的税率为每毫升只有0.10至0.20欧元之间;因它普遍被认为是一个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的工具,如英国和纽西兰等国家,则甚至完全没有对电子烟产品征税。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检讨上述对本地业者落实的税率,以便本地业者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他指出,根据上述税率计算,一瓶30毫升的电子烟液将被征收36令吉税额,此数额相当于每瓶30毫升电子烟液的零售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将会因为这样的价格,而寻找更便宜的管道取得供应,这可能将开辟一个黑市市场,并助长了不法活动。”

他也说,监管电子烟的法律框架,也将影响电子烟行业的竞争力,因此监管框架不能与烟草相同,否则这将对此行业3300家中小型企业和1万5000员工造成影响。

“电子烟并不属于烟草产品,反之,它已被证实有助于吸烟者戒烟,因为它是一个伤害相对较小的替代品,如果法规不将电子烟产品和烟草区分,它将会阻碍各单位推动戒烟活动的努力,甚至助长吸烟的习惯。”

他说,英国和纽西兰便规定了烟草和电子烟产品区分出来,他们严厉监管烟草,反而对电子烟产品留有更多空间,因它可以被宣传为协助戒烟,帮助减少对吸烟者带来伤害的替代品。

该组织也在网上设立了收集签名的请愿运动(www.mvia.com.my),以期收集 群众的签名,支持他们的立场;而这个请愿活动的目的,是敦促政府检讨税率和制定区分电子烟的监管框架。

监管电子烟的法规框架需与烟草区分,以便保障本地电子烟行业的竞争力。
马来西亚电子烟行业倡导组织(MVIA)主席里查尼扎卡里亚
国内电子烟业者敦促政府,重新检讨针对电子液体将于明年一月生效的新税率,同也建议政府以与烟草不同的框架,分开监管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