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蕉加大道撞后逃导致1死5伤的司机,今早被控上加影法庭时,自揭本身是爱滋病带原者!
被告郑文华(25岁,译音)今日被带上法庭时,一度要认罪,但在知道刑罚在10月修改后加重了,即改口否认有罪。推事过后允准被告由一人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每星期须向邻近警局报到。
郑文华在求情减少保释金时,也提到本身患有疾病,更透露本身是爱滋病带原者。
被告是在早上9时许由警车押送到法庭,他的家人没有到法庭聆讯,也没有委任代表律师,身穿灰黑色T恤的被告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时,神色显得紧张。
根据控状,被告于12月23日晚上10时45分,在蕉加大道第11.8公里处撞及一辆轿车造成一名女子邱雪婷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一旦罪成,将被判坐牢不少于5年和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和不超过10万令吉。
称失业10个月又有病
被告初时聆听马来文控状时,对内容有些不明白,推事莫哈末诺要求通译员以华语再读出控状内容,让被告更了解。
被告过后也有透露,警方就他面控一事已通知其家人,可是他走进庭内发现家人并没有出现。
主控官海鲁要求将控状保释金定于4万令吉,而被告在庭上向推事求情,他表示从3月份开始因为疫情影响失业至今,又有病在身,之前曾经入院3次,现在每个月还要承担1000令吉医药费及照顾家人,无法承担过高的保释金。
推事聆听被告的求情后,批准保释金减至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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