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周一(12月21日)判决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向收取地产大亨蔡景康200万令吉款项罪名成立。
周日(12月20日)是东姑安南70岁生日,也是其儿子娶媳妇的大喜日子;东姑安南在布城司法宫前方设立专设舞台;约万名宾客以得来速(Drive Thru)形式赴布城广场,为东姑安南令郎婚礼献祝贺。
而隔天早上,东姑安南就在法庭被定罪;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说,他对案件进行最大的评估后,发现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
他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蔡景康给予的200万令吉用于2016年的大港和江沙补选。
“时任巫统联邦直辖区联委会主席的他没有资格收取这笔资金,因为他不是时任财政,该两场补选也不在联邦直辖区,所以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用作两场补选是事后想法。”
“辩方没有针对以上提出合理疑点。”
东姑安南聆听判决后保持沉默,其夫人拿汀斯里安格莱妮则稍有情绪。
法官给予辩方30至45分钟的休庭时间进行案件求情,随后再做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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